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现就遴选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的问题做如下集中反馈:
1、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学术方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人员和相关成果不可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2、A类和B类学科分别评审,各类别之间不交叉,即A类学科落选后不滚动进入B类学科评审。
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