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形势与政策教育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内、国际形势,把握时代脉搏,针对学生思想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紧密结合,充分运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丰富生动的实践,回答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引导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从总体上把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正确处理好形势政策教育的基本内容与主要内容的关系。形势政策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帮助学生学会认识形势和分析形势的基本方法,把握形势变化的规律,而主要内容则是当前形势的变化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以及引发的思考,特别是要结合本专业本行业的实际,要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能抽象地就规律讲规律。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各院系党总支、社科部等部门协同的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院党委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
《意见》要求成立“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由党委宣传新闻部统一管理,教务处负责安排统一授课时间、地点,协调多媒体教学;“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负责落实教学任务;各院系党总支负责组织学生,并完成对其日常学习的考核与监督。要加强领导,保证教学时间,注重学习效果,严格做到任课教师、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地点、考核五落实。
《意见》强调,“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年考核一次,其中一年级采用开卷考试,本科生二、三、四年级、专科生二、三年级采用写论文的形式,论文字数要求2000字左右,该课程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一次记入学生成绩册;报告会和讲座要建立严格的点名制度,2次无故不到者,取消该学年的课程成绩;积极探索,采用申请课题、完成论文、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培养学生观察思考、正确分析理解时势动态的能力;
《意见》指出,形势政策教育主要教育形式分两种:一是课堂教学。必要的课堂教学是形势政策教育的基础和保证,形势政策课是完善当今大学生知识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将“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必修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计算课时量和课时费,每个学期16学时,一般按专题进行。二是课后自学。要求学生定购《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并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同时,要抓住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发生的时机,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英雄人物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与"三下乡"、"青年志愿者"等活动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电视教学、网络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社会实践、专题网站、辩论赛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使形势政策课的教育教学活动生动、活泼、有实效。
关于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教师的配备与经费保证,《意见》指出,要建设一支以精干的专职教师为骨干、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为主体、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要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研究工作,设立课题鼓励相关思政干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以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授课教师采取专兼结合的方式,专职教师是组织实施形势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力量,要建设一支少量、精干的专职教师队伍。课堂教学部分主要由校内外专职教师或专家进行授课。为了激发学生的听课兴趣,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亲自挂帅,每年都坚持给学生开展形势与政策讲座;党校兼职教师、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走上讲台,宣讲形势政策;聘请一批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的辅导员成为讲授形势政策课的中坚力量。有计划地适时邀请省省委、省政府党政领导、中央党校、知名人士来给学生作时事报告。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要协助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本院系的教学活动及对学生的考勤和学习效果的考核。要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研究工作,设立课题鼓励相关思政干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对“形势与政策”课所需经费要给予切实的支持和保证。课堂教学经费与其他必修课一样。外请讲座及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劳务费由学生素质教育经费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经费列支。